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工作,我市决定于2024年1月到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清远是一座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岭南古城,山清水秀、风情独特、环境优美,是距离粤港澳大湾区最近、发展空间最大、生态条件最好的城市,素有广州“后花园”之称,是大湾区的“北大门”。清远不远,从清远仅30多分钟可到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个多小时到达广州市中心。
清远是国际旅游美食名城,有中国宜居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温泉之城、中国漂流之乡、中国奇洞之乡、中国英石之乡等称号;更有闻名的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清远丝苗米、西牛麻竹笋等丰富特产,清远人杰地灵、资源丰富、风景秀丽,是一座宜居、宜业、宜游之城。
清远市教育局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下属正处级单位,直属学校12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分别是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源潭中学和市梓琛中学,共有学生17000余人,教师1300余人。2014年清远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2017年荣获广东省唯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清远教育发展综合水平位于粤东西北地区前列,2019年获评粤东西北首批“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市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111所,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6所,广东省劳动教育特色学校7所,市“三名”工作室主持人232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对象”名师32人,省“三名”工作室主持人27人,共有377名教师获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模范工作者”“广东省特级教师”等荣誉。清远市华侨中学获评“全国航空特色示范学校”。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详见《2024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和《清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片》(附件5)。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面报名系统网站:
https://www.sydwzk.cn/gdqyhunnuzp202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4,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数学、物理岗位的本科生除外)。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了解报名、资格审核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二楼(湖南师范大学)。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4年1月17日1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以下考点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sydwzk.cn/gdqyhunnuzp2023,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4年1月18日;
2.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 类别 |
测试形式 | |
岗位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
小组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岗位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除015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余岗位均采用试教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预计2024年1月2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七、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其中“001、004、012”岗位按以下方式签约:由总成绩第一名考生选择公告里有需求岗位的学校签约,再由第二名考生选择学校签约,如此类推,直至最后一名考生确定学校签约。
八、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签约或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清远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3-3361740,监督电话0763-3361196,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4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清远市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