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旬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43号)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共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10名,其中初中30名,小学80名。(具体岗位设置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为主,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资格与岗位条件见附件。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2.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县特岗办将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计划、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上报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查无异议后,6月22日省教育厅将在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为网上资格审查时段,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根据安教体发〔2020〕43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1:1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县特岗办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在笔试前予以公告。学科计划调整只能进行一次。县特岗办在笔试前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特岗教师录用分配方案。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笔试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
疫情防控。参加笔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笔试前14天内(7月15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安康市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县特岗办,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初公布,考生可登陆“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特岗办(设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县特岗办负责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县特岗办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8月上旬进行,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县特岗办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县特岗办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体检、考察由县特岗办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备案后由县特岗办发布体检公告。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县特岗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县特岗办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结束后,县特岗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特岗办备案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8月下旬,拟聘用特岗教师赴县特岗办报到(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提交本人档案材料。与县政府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在公示期满之前可以进行递补。
(九)集中培训。县教体科技局组织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
(十)上岗任教。8月底,特岗教师根据分配方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限与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二)政策保障
1.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
2.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我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政府承担。
4.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五、服务期间管理与期满后问题
(一)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二)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转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的,办理派遣手续。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我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期间各类需要对外公告、公示的有关事项均由县特岗办在县政府官网http://www.xyx.gov.cn/发布,应聘人员要关注县政府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7202539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附:2020年旬阳县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点击下载)
旬阳县特岗办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