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春市市直学校学科领军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战略部署,提高宜春市市直学校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学科领军人才25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25名,均为高中岗位)
1.宜春中学11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1名。
2.宜春一中6名:语文1名、数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3.宜春三中6名:数学4名、物理2名。
4.宜春九中2名:物理2名。
二、引进条件
(一)对象范围
宜春市辖区外省级重点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学高级教师,且有至少两轮循环高中教学经历。特别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中学一级教师。
4.具备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与现任教层次、学科一致,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业绩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过省级骨干教师(含)以上综合荣誉;
2.获得过设区市级(含)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称号;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组织的学科奥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者。
针对在业内公认度较高的人才,启用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方式,免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对应的计划同时核减)。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本次引进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8: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电子邮箱:ycjyrsszk@163.com。
2.资格审查:报名对象请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业绩材料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退),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等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线上线下方式视疫情情况待定)。用人单位将按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不足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并于资格审查次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联系不上用人单位可递补)。
(二)面试(视疫情情况确定线上线下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2.发放面试资格证:报考人员在候试室领取面试资格证。
3.面试方式及内容:报考人员凭面试资格证和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形式:试讲,试讲时间为12分钟。面试教材:用人学校现行通用教材版本(高中必修1)。
4.确定入闱对象: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学校各岗位入闱对象(入闱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如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考生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数,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面试成绩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最后一名入闱人员公布成绩相同,则根据小数点两位以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考察录用
(一)考察
对入闱对象(含免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人员)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二)研究确定
将拟聘任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名单。
(三)体检
对引进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研究确定、体检合格的引进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体育网公示。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六)办理手续
对引进人员,由市人社、教体、编办等部门办理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动的,应本人要求,可由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建档手续。
五、待遇保障
1.提供补贴。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宜春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购房补贴。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购房发生额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补贴;发生额高于标准的,按标准补贴。
4.岗位聘任。学科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岗位数限制,按其应有岗位级别享受相关待遇。
5.配偶就业。学科领军人才的配偶需随迁到中心城区,属于体制内的,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对口安置”原则安置;属于体制外的,由市就业部门积极帮助联系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就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子女入学。学科领军人才子女随迁就读,属于学前教育阶段,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受户籍、划片招生范围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免试入学;就读普通高中的,可享受均衡生资格。非我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7.重点培养。将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纳入中心城区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研修培训、职称评聘、薪酬奖励、提拔重用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中学:0795-3997199、13807957985(罗老师)
宜春一中:0795-3272416、13870596641(邓老师)
宜春三中:0795-3273407、13330191977(周老师)
宜春九中:0795-3558199、18307050863(彭老师)
市人社局:0795-3271152
市教体局:0795-3998126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