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拟招聘教师共30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高中(职中)教师71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163名,幼儿园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7.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市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0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及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17:30,共5天。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研师资培训中心(涟源市蓝田城区人民中路246号)。
3.报名步骤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步骤:(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2)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3)面试;(4)填写报考花名册,提交报名表等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步骤,视为无效报名。
具体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2020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⑤学位证;⑥教师资格证;⑦普通话等级证;⑧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⑨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审核,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届时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现场进行面试。
(3)面试:
①面试不计分数,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
②面试内容:
五官端正(目测);
肢体健全(目测);
口齿清楚(朗读一段文章);
现场答问(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4)面试合格后,到报名处填写报考花名册,并提交报名表等资料。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在报名时间截止日的第二天(2020年7月4日)上午12:00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核定招聘计划2:1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2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
①高中(职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通用教材。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通用教材(占70%左右)、高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通用教材(占70%左右)、初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④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其中,各学段招聘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为同一套试卷,初中内容占30%左右,高中内容占70%左右。
如所报岗位湖南省无通用教材,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7月23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者优先;学历层次仍相同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如仍相同时,提交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选岗
考生体检合格后,分学段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内选岗,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考生选岗后再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不递补,也不列入选岗范围。
(七)公示
考生选定岗位后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然后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员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或先上岗后补办手续),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证件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该岗位不递补。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报名、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选岗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体检、考察、选岗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中是在职教师的,原则上到所聘单位对岗聘用,若所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1.2020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一览表
2.2020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涟源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