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0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特定岗位(01-24岗、36岗)面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定岗(部分岗位)、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1日16:00(请考生尽量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
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泗阳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泗阳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0833037、80833038。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9:00起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7、80833038)。
(三)笔试
笔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11:00。
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5。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注意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25-29号岗位可暂不提供)、任教情况证明(附件4,30-35号岗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察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无经济问题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选岗定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05-12号岗位、16号岗位、20-24号岗位按《岗位简介表》“招聘单位”栏内学校及人数进行公开选岗;30-35号岗位具体待选学校及人数在选岗当天现场公布,其中30-32号岗位选岗范围为县内乡镇初中,33-35号岗位选岗范围为县内乡镇小学。选岗办法如下: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如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2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择业期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的人员,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5.服务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6.教师资格证规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毕业生(含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5-29号岗位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均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8.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33037、80833038。
监督电话:0527—80833018(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5:泗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泗阳县教育局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