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将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对象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或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或其他条件。
4.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平台(renzheng.cscse.edu.cn)验证。
(二)具体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小学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在前述网站下载填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统一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安康大道2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结束将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经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遴选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所有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教育理论占30%。
3.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本次全部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阶段。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而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拟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3倍的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7:30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讲微型课成绩+答辩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4.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1.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遴选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拟招聘的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对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试场所,报名、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报名前14天内(7月3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安康市的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报名。对7月3日以来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来陕返陕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止报名时间,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隔离期已满且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报名。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报名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在报名时告知组织机构,在备用候考室、备用考场隔离候考、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0915-2206921
监督电话: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12252
附件: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