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半天1套题。面试评委人数为7人。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是:7个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若有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该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经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等材料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报到时若未能提供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证件材料,则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资格。若出现以上情况,均不递补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十一、编制、待遇及要求
1.市第二中学等5所中学开展支教工作所需编制在全市教职员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并分别与华美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开展支教活动(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2.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公办学校。支教期间其工资福利到民办学校领取,有关“五险一金”等按我市公办学校教师聘用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同类人员处理。
3.受聘人员在我市中学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4.受聘人员先到我市华美实验学校等5所设置高中的民办学校支教,首次支教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期满可回编制所在的公办学校任教,如愿意继续留在民办学校支教,可申请续聘;支教期满后参照我市公办学校教师被民办学校聘用的管理方式,每学期、学年若申请回公办学校任教或被民办学校解聘,则由市教育局重新安排回编制所在的公办学校任教。聘用教师任教期间申请辞聘的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按程序给予辞聘。
十二、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uning.gov.cn/pnrsj)、普宁市教育局网(www.puning.gov.cn/pnjyj)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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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普宁市部分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9年普宁市部分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