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广东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35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人员35名。详见《2019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岗位表》中所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4月24日至2001年4月24日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4月24日至2001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4、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及2018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20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4日。
应聘者若已申请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但未取得证书 ,凭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凭相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证书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8)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8、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aiping.gov.cn/kpjy/)或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aiping.gov.cn/kplb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梁金山小学旧校区(开平市长沙区良园路58号)。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2019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2019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
4、应聘者若已申请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但未取得证书 ,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计划人员,或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预先经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并在报名现场作出书面承诺。应聘者为国有单位编外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用工证明或劳动合同。
6、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应聘者需提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应聘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报考人员复审前准备好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开平市教育局负责。开平市教育局在现场报名期间,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查验应聘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现场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