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022年)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现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英语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在校生近5000人,建有各类实训室324个,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54个,可以满足各专业实践实训及教学需求。学校正朝着“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能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另外,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毕业院校或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考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本单位领导职务且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生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压缩打包发送至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jmyzzhp@vip.163.com。
1.填妥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考生为社会人员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技能等级、比赛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7月31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考生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考生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考试形式和各单项项目权重等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从业气质和专业技能等情况。面试各单项(试讲、结构化面试、论文阐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最终成绩为各单项成绩×权重之和。根据考务组织需要,笔试成绩出来之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视同笔试成绩合格。
(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权重。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总成绩。
(五)部分报考岗位的考前准备。报考教育学教师、心理学教师、早期教育教师、思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将“论文代表作+大纲+PPT”发送至邮箱jmyzzhp@vip.163.com,现场资格审核时确认,阐述论文须为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报考器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自行准备钢琴演奏作品1首,限时10分钟;报考足球教师岗位的考生自行准备运动着装。
六、体检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的体检结果即时告知考生,并由考生对每一次测量结果当场签名确认,其他项目的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如对上述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设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十、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应聘。
十一、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考生在考试前,应严格管控个人旅居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国家、省、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十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50-3986815。
(二)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教育局人事科:0750-350392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6。
附件:1: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