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简称“省实珠海金湾初中”)是由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创办的初级中学,属公办学校性质。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按现代化初级中学标准建设,朝着品质高、特色明、创新性、现代化的未来学校方向发展。
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简称“省实”)负责实施全面管理。学校秉承省实“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凸显“实验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办学特色,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核心素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子。学校以省实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来管理,为金湾学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为师生搭建高质量成长发展的平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招聘计划、报名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的就业择业期政策毕业生(附件2)。
(二)招聘计划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体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美术1人、信息1人。
(三)报名条件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③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④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2.专业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并参照《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应聘者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应聘者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5)。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届时无法提供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参加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1.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金湾区公办初中在编教师平均薪酬待遇上浮约10%-20%,年薪25万起。
02、线上报名
(一)线上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00。
(二)线上报名方式
扫描文末的二维码进入“省实珠海金湾初中教师招聘”小程序,按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
(三)提交材料(请把以下材料按内容命名,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gdsyzxjwcz@163.com,压缩包及邮件名称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4)。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院系加盖公章)。
⑤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5)。
⑦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经过考核符合聘用条件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仅限选择一个地点。
2.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核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03、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一)线上资格预审
1.时间:2020年11月12日将公布通过预审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形式: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对应聘者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预评,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1.时间:2020年11月14日-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线上资格预审通过人员可以选择在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附近)、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广东实验中学初中部)三个点当中的任意一个点参加现场的资格审查,报名填写信息时请留意该选项,仅限选择一个点。
3.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本人根据本公告中“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马上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教学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的方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在公布线上预审通过名单时同步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面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面试合格线。学校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2.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四)签约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在公布拟聘名单后2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04、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05、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并如实填写《应聘者健康卡》(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应聘者健康卡》(附件6)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资格审查点的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学校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06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www.jinwan.gov.cn)、广东实验中学网站(www.gdsyzx.edu.cn)、“省实珠海金湾初中”微信公众号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告等相关事宜在“省实珠海金湾初中”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内地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33990
(请扫描此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请扫描此二维码下载报名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