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宁波大榭开发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规定,根据线上面谈情况,现将人员线上面谈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上面谈结果如下:(见附件)
请以上线上面谈合格人员准时参加现场考试。
二、现场考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现场考试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社区教育学院(宁波大榭开发区海昌路7号)。笔试、面试将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三、请各位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二份,于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8:30前到宁波大榭开发区社区教育学院(宁波大榭开发区海昌路7号)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当天上午9:15开始进行笔试。笔试开始半小时内未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或者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考试含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和学科专业测试(初中社会学科专业知识论述),满分100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需严格落实浙江省有关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须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7.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八、联系电话:0574-89283146(俞老师),0574-89283134 (杨老师)。
附件:健康申报表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2021宁波大榭开发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第二批) 线上面谈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