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劳务用工)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园教育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劳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序号 |
职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基本条件 |
1 |
教师 |
2 |
学前 教育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一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幼教从教经历者优先录取。 2.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书面、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残疾或影响本工作开展的身体缺陷。
5.符合专业要求,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8日。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自荐材料、2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报名,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或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自行下载报名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 简历投递邮箱752434075@qq.com(应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3.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
4.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51856 13777230276
(二)面试
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资格条件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并办理健康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派遣制,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地点为大榭开发区,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原大榭实验幼儿园同岗人员。
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1月20日
附件: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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