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内区外公开选调公办小学教师(C类)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珠海市横琴新区开展2021年公办小学教师市内区外公开选调工作,共选调5名公办小学教师(含2名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方式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珠海市内横琴新区外的在编在岗副校长及优秀学科教师。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线上、后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具体操作方式见下文。
(三)待遇
C类共公开选调5名公办小学教师(含2名小学副校长),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按用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进行聘用(按有关岗位聘用政策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以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主,条件特别优秀者不限学科;
7.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
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
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
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其他要求
1.副校长要求现任珠海市内公办学校副校长及以上职位。
2.学科教师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经历者优先考虑:
①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
②担任过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③现任学校学科组长和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 → 资格审核 → 线下面谈 → 考察及审档 → 公示 → 聘用及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
①直接登录http://xzzk.feiqiyun.com:8086进行报名;
②关注“横琴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③登录珠海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engqin.gov.cn/zhhqshswj/gkmlpt/index?jump=true搜索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教师资格证;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须诚信报名。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查阅应聘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对报考者的学历层次、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按岗位比例1:3进入线下面谈环节。若某岗位参加资格审核的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则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线下面谈环节。
(三)线下面谈
横琴新区公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面谈,综合考察应聘者在教育理论、基本教育法律法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知识等方面的表现,线下面谈通过者进入考察及审档环节。
(四)考察及审档
对线下面谈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及审档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结合聘用单位岗位设置后空岗情况办理,可能出现高职低聘情形,公开选调对象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公开选调资格。
注意:在考察及审档、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有关事项
(一)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因其主管单位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参加面试的往返各类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未尽事宜,由横琴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935690、0756-8841703(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0756-8841795(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和14:00—18:00。
附件:报名系统入口:http://xzzk.feiqiyun.com: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