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部分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厅字〔2006〕23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卫生系统事业编。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2:00
将于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9:00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http://www.linqu.gov.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2:00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朐县城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70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9:30前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打印《2019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部分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核减聘用计划数与原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相应核减各单位的招聘计划(尾数采用去尾法)。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经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019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部分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仅限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含临朐生源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其中,事业编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口语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卫生系统笔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西医、中医两类分别命题。西医类考试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常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中医类考试内容包括中医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及常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等方面。
笔试成绩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卫生类)、试讲(教师类)的方式。
结构化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专业技能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97032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