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潍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专任教师3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8月21日11:00—8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通过后,填写并打印《潍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21日11:00—8月24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8月21日11:00—8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8月31日9:00—9月3日8: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8月21日-8月24日16: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城区教育局政工科(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3466号,东风西街永安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及《潍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9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在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科目。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和其他有关事项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本次招聘成立专门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城区公开招聘在编专任教师咨询电话:8188420、8188708。
考试有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期间内拨打。
附件:
1、《潍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
2、《潍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潍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