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为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0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高校中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和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能力突出。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岗位一览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部分。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在以下时间、地点接受现场报名。
2017年12月22日9:00-16:00东北师范大学校区
2017年12月22日9:00-16:00华中师范大学校区
2017年12月25日-12月26日9:00-16:00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9日。
报名人员登陆桓台教体信息网(网址:http://www.htjy.net),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sdhtjszp@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书》(附件3);
(3)《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8);
(5)身份证(网上报名人员请上传正反面);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
(7)就业推荐表原件;
(8)成绩单原件;
(9)按招聘范围第3条报考的硕士毕业生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10)量化赋分因素各证书证明,中共党员可提供组织所在党委证明;
(1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附件9)。
网上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依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初试人选: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试人选。学历层次相同的,按照报名人员是否中共党员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标准为:中共党员1分;国家奖学金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3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2分、省级奖学金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1分、校级奖学金1分。量化赋分可以累计,但同一赋分因素不累计。
(三)初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初试开始前7天将初试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附件5)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初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初试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试题命制办法和成绩计算方法,初试考官的组成(5人以上)以及组织保障、监督办法等。
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全部结束后公布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学历层次仍相同的,则按量化赋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通过加试方式来确定。
(四)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面试开始前7天将面试工作方案和初试结果花名册(附件6)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讲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在桓台教体信息网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办法确定。
(五)体检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体检因弃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于考察前7天,将考察工作方案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组成考察组,对考察范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招聘主管部门组成2至3人的考察组,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2018年1月下旬
考察内容主要是认定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的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组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客观地写出考察报告。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组提交的考察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审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需报送的材料:(1)考察工作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7);(2)面试工作材料:面试试题、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计算表等;(3)拟聘用人员个人材料:报名表,自荐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量化赋分因素材料复印件,考察材料,体检表。审核后相关材料退回,招聘主管部门存档。
(八)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学历层次仍相同的,则按量化赋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对于在审核、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桓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8260285(县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8263101(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8182713(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
3.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书
4.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
5.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6.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初试结果花名册
7.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8.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格式
9.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格式
10.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1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13.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
>>>附件下载
桓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