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共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斗门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是珠海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属粤港澳紧密合作核心圈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常住人口60万人,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斗门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富裕,区内有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等三大经济园区,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智能家电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生态农业等“五大产业集群”,是珠江西岸重要产业发展区域。斗门环境优美、生态优良,山、田、河、海相拥的大沙田水乡风光旖旎,御温泉、黄杨山、金台寺、斗门明清古街、接霞庄文化民俗和生态旅游亮点纷呈。斗门和谐宜居、人民幸福,是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当前,斗门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绿色持续发展、开放合作发展、民生优先发展五大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成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滨江田园生态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3.应聘校长岗位:全国范围内初中或小学现任校长,或任副校长满5年(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应聘副校长岗位:全国范围内初中或小学现任校长、副校长,或现任学校中层满5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4.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7:30(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2782141。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综合评定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和面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只供招聘单位参考。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等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和“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教师招聘”—“公告公示”中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及入围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教师招聘”—“公告公示”中发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不另行通知。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本次招聘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及面试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线下招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招聘。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及面试。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782141、监督电话:0756-2782109。
附件:
1.2021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报名表.docx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