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学校发展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决定2021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2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公正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新渥街道)正式在编教师(不含书记、正副校长、正副园长)。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2.在乡镇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或在胡宅、九和任教2年及以上,不包括在城区学校借用、上挂锻炼时间。按规定要求满其他荣誉类服务期限。
3.中学及中小学合并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体美岗位必须专业对口,会计岗位必须有会计证,其它岗位(含学前教育)要求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如相近专业,必须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语文学科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甲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当年未在学校适岗竞聘中落聘,未受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三级警示挽救及以上作风效能问责。
6.不能跨学段报考选调岗位。
三、选调方式及计分办法
选调采取考核和考试方式。
1.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考核、有关先进荣誉和近年来的任教情况等。考试方式为笔试,包含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时政热点、教育局重点工作等内容,总分为100分。
2.计分办法:总成绩=考核分*15%+考试分*85%。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7月20日-21日,8︰30至17︰30。
报名地点:磐安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本人填写的报名表、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7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磐安县实验初中
3.入围、入选人员的确定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其核减名额由教育局另行组织选调。
正式选调人员按考核和考试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如总成绩相同,以考试分高者优先。如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弄虚作假等不宜选用情形的,将取消选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人社局和纪检部门监督。
5.入选名单在磐安政府网公示。
五、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城区学校教师23名,具体岗位和名额如下:
选调岗位 |
选调名额 |
选调岗位 |
选调名额 |
初中语文 |
1 |
初中英语 |
1 |
初中社会 |
2 |
初中科学 |
1 |
小学语文 |
2 |
小学数学 |
1 |
小学科学 |
1 |
中小学音乐 |
2 |
中小学体育 |
1 |
中小学美术 |
1 |
中小学信息 |
1 |
学前教育 |
8 |
会计 |
1 |
/ |
/ |
合计 |
23 |
六、考核(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1.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的,每次加3分。
2.获报考岗位县市级教坛新秀的,分别加8分、16分;获报考岗位县市级优质课一、二等奖的,县级分别加6分、3分,市级分别加12分、6分。
3.获县市级名师、拔尖人才,县级加16分,市级加32分;获县创业创新人才、县教育特殊津贴人才、县骨干教师,加8分。此项超过32分按32分计算。
4.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教育基金会颁发的县、市、省、国家级单项荣誉分别加2分 、4分、8分、16分;县、市、省、国家级综合荣誉分别加4分 、8分、16分、32分。获美丽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个人等师德类荣誉的,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2分、4分、8分、16分。此项超过32分按32分计算。
5.报考中学岗位的,近五个学年任教毕业班的每届加3分。近五个学年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加1.5分。
6.现在胡宅小学、九和小学任教的教师,近五个学年在这两所学校每任教1年加2分;现在双溪小学、方前中心校、双峰小学、玉峰小学任教的教师,近五个学年在这四所学校每任教1年加1分。(含上述学校的幼儿园)
7.在农村学校任教每年加0.3分。超过6分按6分计算。
8.近五个学年都在教学一线且满工作量的,每年加0.3分。
获得同一系列荣誉的,取最高级计分。
七、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说明
选调进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城区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入岗,如该校相应岗位已满岗,则需竞聘入岗。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磐安县2021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2.磐安县2021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考核表
磐安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