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教育教学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教学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150名。
(一)小学110名。其中: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30名、体育10名、微机10名。
(二)幼儿园40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服务人员150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对聘用名额进行调剂。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人员要求必须具有大厂回族自治县户籍(报考人员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大厂回族自治县户籍的,报考人员可视为具有大厂回族自治县户籍)。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人社部发〔2020〕24号、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教育教学服务人员招聘对教师资格证不作为硬性要求。被录用的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服务人员应在上岗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如未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学历要求
1.小学教育教学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体育学科人员,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2.幼儿园教育教学服务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
(五)2017年以来由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大厂一诺劳务派遣公司为祁各庄学区招聘的教师共计80名(以2021年9月1日实际在岗教师为准),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要求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若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免笔试,笔试成绩按照满分计算,直接参加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以实际成绩为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测算出总成绩后共同参与相应学科成绩排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并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在各招聘环节均应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5天),在大厂电视台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fdc.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5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大厅(大安西街279号),联系电话:0316-8362056。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白底正面2寸彩照8张(背面写好姓名,同时优盘拷贝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户籍证明材料:考生本人为大厂县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本,要求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考生可视为大厂县户籍的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要求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
(2)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提供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或存档证明。
(4)报名考务费100元。
(5)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资料一起提交。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资格审查
教体局负责指导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与所应聘专业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条件与所应聘专业不符的要及时联系,由报考人员自行决定是否转入其它应聘专业或放弃此次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①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考生于2021年11月4日至11月 5日(2天)到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其他考试程序参照高考规格进行。
2.笔试科目
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进入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 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可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比例降低至1:1.5 。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公司公告确定的时间到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经办处(华安北路140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标注为准。
3.面试方法
幼儿专业教育教学服务人员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其中简笔画20分,讲故事20分,键盘20分,声乐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用时不超过20分钟,其余四项每项用时不超过5分钟。
小学专业教育教学服务人员的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其中体育、微机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技测等环节需按评委要求进行。
试讲: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包括:(1)体育运动项目测试。(2)微机上机操作测试。
试讲、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
4.面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师范专业毕业生的顺序进入考察环节。若再相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考察
拟聘用人员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并及时交至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经办处(华安北路140号)。
(六)体检
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县级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聘用人员正式参加工作后,六个月内如有主动辞职或其他原因流失的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对应学科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招聘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和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的教育教学服务人员于12月31日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工作。
四、待遇保障和管理
1、待遇保障
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为聘用的教育教学服务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工资及相关补贴标准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办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
2、人员管理
县教体局与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教育教学服务人员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县教体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监督考核;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工资发放、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教育教学服务人员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条件、程序、标准进行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规定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大厂回族自治县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