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廊坊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廊人社发[2024]33号),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我校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岗位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大学、京津冀地区省级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具体岗位详见《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9日-5月3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廊坊一中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上发布“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在年5月4日-5月10日,将下列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fyzzp@126.com)。
1.下载并填写《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3.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中:2-4项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其中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扫描,邮件标题注明:“选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选聘-数学教师A-张XX”,标题命名不正确的将不予审核)
廊坊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领导小组)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20分钟备课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试讲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和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4.评委构成: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
5.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
1.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考核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廊坊一中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同意、经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可以分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廊坊一中公众号。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坚持诚信原则,对在选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28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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