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2所高中,计划招聘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柳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4日—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相应层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吉林省免费师范生须征得学校和本地教育部门同意,解除免费教育协议。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柳河县公办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1年12月4日9:00—12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z2u.tv/0Z95t5),同时加入微信lhjszp1204或扫描教育招聘二维码并将2021年柳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lhjyjrsk@163.com)。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审查时间:2021年12月6日8:30--12月10日4:30,柳河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3.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要求,提供2021年柳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1)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准备时间8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考生试讲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5.体检。体检由柳河县教育局和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6.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原与应聘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作废。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咨询电话:柳河县教育局:0435—7213317
柳河县人社局:0435—7252306
附件:
1.2021年柳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柳河县委组织部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