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公告
江门市简介:
江门市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佛山、云浮,南濒南海,毗邻港澳。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烟墩山和江北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江门市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面积9504平方公里(约占珠三角的1/4),2018年末常住人口459.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5.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6.5%;乡村人口154.0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3.5%。
江门市气候宜人,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3.0摄氏度,无霜期在360天以上。全市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拥有岛屿561个,海岛面积249.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46.2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2平方米。江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77.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
江门市拥有十二大城市名片: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中国舞蹈之城、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亚太经合组织中国RISE计划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
江门市经济飞速发展。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
2900.4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3328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93亿元,税收收入520.5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9.44亿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了江门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定位,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家电(新型电子信息)迅速兴起。
江门市珠西综合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西翼枢纽地位突显。建设中的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将至少汇聚深茂铁路、广佛江珠城际、广珠铁路、广珠城际、江恩城际以及江门城市轨道交通线等6条轨道交通线,建成后将达到8站台20条线的规模,是省内仅次于广州南站、深圳北站、佛山西站的第四大轨道交通枢纽。江门站建成后,向北直达广佛核心地带,向南通珠海、澳门,往东到深圳、厦门、上海,向西至贵州、广西、海南。正在建设的江门大道串联起了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全长约123公里,东北方向通过江顺大桥连接佛山的快速路网,对接顺德;西北方向通过鹤山的325国道,快速对接江肇高速,联系高明、南海等地;东南方向延伸至新会区,对接珠海;西南方向接西部沿海高速的崖门出口,通至大广海湾。已建成佛开、开阳、江鹤、新台、西部沿海、江中、江珠、江肇、江罗、广中江等10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54公里。中开高速、高恩高速、开春高速、佛开高速南扩建、开阳高速扩建以及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通车后,江门作为珠西综合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西翼枢纽门户城市的地位将更为突显。江门水路至香港95海里,至澳门53海里。拥有新会港和台山广海港等5个国家一类货运口岸,银洲湖水域可通航万吨巨轮。广海湾及川岛地区具备建设30万吨深水港的优越条件。西江规模最大的内河港口——江门高新区公共码头正加快建设。
江门有“中国第一侨乡”美誉。祖籍“五邑”(江门地区的俗称,即五个县级市——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近400万,分布在全世界五大洲10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五邑籍华侨、华人分布在亚洲地区的约占20%,美洲地区的约占70%。华侨爱国爱乡,通过捐助公益、投资兴业等方式帮助家乡发展,截至2018年底,已为家乡捐资捐物合计77.21亿港元,回乡投资累计约300亿美元。独特的华侨历史,形成了绚丽的侨乡文化。从建筑、饮食、服饰、风俗习惯,随处可见中西交融的痕迹。江门市还先后与美国河滨市、美莎市、密尔布瑞市、奥克兰市、澳大利亚阿拉腊市等5个海外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发展友好交流对象城市有10多个。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精神,现定于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到省内外高校招聘优秀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分多个站点开展,具体招聘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前一站点结束后,空缺的岗位将调剂到后一站点进行招聘,前一站点已经招满的岗位,后续站点不再开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还须符合专业方向。应聘者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目录内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曾因违反有关计生政策被处理未满五年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意见材料。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此外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法代替使用。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前一天上午12:00前(以邮箱有效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电子文档(扫描、拍照均可,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于现场招聘当天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现场招聘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2.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招聘当天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在现场确认期间发给准考证。通过“招聘会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准考证》的,方视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具体环节及考试形式根据岗位实际确定(详见附件1),初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现场告知;设置复试的岗位,复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完成初试后另行通知。
注:
1.胜任力测评。本次招聘将对考生进行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仅作为考试评委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考试成绩构成。仅设单一考试环节的岗位,单一环节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设置多个考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为各环节加权分值之和。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纳入后续环节。
3.考试递补。设置多个考试环节的岗位,如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弃权,招聘单位可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初步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在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如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招聘单位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复审的,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进入递补程序。
七、咨询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由各招聘单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336205、3873783、3873786。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