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 (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招聘工作,分两批共招聘45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第一批岗位的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招聘对象、方式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称择业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批次招聘采取线上招聘方式。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中小学,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分为两批次,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两批次不可重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1)。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择业毕业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2022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1-4),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设置。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网上初选(视频评价、线上面谈)—线上资格审核—线上面试—签约、考察及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有两条途径,一是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 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线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及试讲视频。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2.网上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下午17:00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⑨报名系统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⑨项,其中③中“就业协议书”为电子版的,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截图上传本人电子版就业协议书的相关页面;④中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⑦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承诺书(见附件1-4)。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⑨项,其中③中“就业协议书”为电子版的,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截图上传本人电子版就业协议书的相关页面。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⑧⑨项。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相应的佐证材料、试讲视频(本人按招聘单位指定试讲题目进行录制,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考生应穿着大方得体,不可穿着或配带有学校等标识的服装,面对摄像头,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妆容不宜夸张,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确保拍摄区域背景整洁、光线充足,无其他干扰)到指定邮箱(视频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如:A01+初中语文+张某某+13333333333)。个人条件和信息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未按要求上传试讲视频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及视频将作为网上初选、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选
报名截止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试讲视频进行评价、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品质测试、进行线上面谈。
1.视频评价:对考生上传试讲视频评价。主要评价考生的仪态仪表、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报考条件者进行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视为未完成该环节。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记入考生总成绩。
心理品质测试时间: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指引详见后续公告。
3.线上面谈
采用线上实时视频方式,分学科及岗位进行,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
4.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网上初选成绩=视频评价成绩×30%+线上面谈成绩×70%,各岗位以网上实行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的人数(y同时代表应进入线上面试人员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参加网上初选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则参加网上初选人员全部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拟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网上初选成绩只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分,不纳入总成绩。网上初选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公布。
(三)线上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审核时间和材料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保持手机通畅,并注意短信提醒。
2.确定参加线上面试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线上面试。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按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线上面试
1.线上面试时间及安排
线上资格审核结果和入围线上面试人员名单与线上面试公告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线上面试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
2.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采用远程视频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逻辑思维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成绩计入面试成绩。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自备。
线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线上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线上面试结束后,以线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线上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线上面谈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线上面试主评委给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线上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拟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不服从相关管理规定的;10.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78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66(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附件1-1: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一批).xls
附件1-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xls
附件1-3: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第一批)有关问题解答.docx
附件1-4:关于报考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docx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