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6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要支点。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是香洲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香洲区中小学、幼儿园的课程、教学、评价等的指导及服务工作。应聘者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或查看珠海香洲宣传片(见附件4)具体了解。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选聘岗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 |
1 |
学前教育教研员 |
1名 |
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翠福路66号) |
2 |
小学数学教研员 |
1名 | |
3 |
小学英语教研员 |
1名 | |
4 |
中小学思想品德教研员 |
1名 | |
5 |
中小学体育教研员 |
1名 | |
6 |
中学生物教研员 |
1名 | |
合计 |
6名 |
|
三、选聘范围
珠海市外的教科研机构、中小学及幼儿园任职的教研、科研人员或有经验的一线教师。
四、相关待遇及工作安排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工作一年后,对其教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教研岗位留用工作,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香洲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选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小学思想品德教研员、中小学体育教研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者从事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即本人现任教科目、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载明的科目这三者与选聘科目相一致。
4.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②近5年有1篇专业论文(或著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N)发表或获奖;③近5年主持过1项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④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6.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近3年撰写的教学论文、课题报告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7.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指导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熟悉现代化教育和网络技术。
六、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25日起截止至2019年 12月31日17:00。
网上报名进入方式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59.38.32.163:8081/index.aspx进行报名;二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报名(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局)。应聘者要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珠海市香洲区教研员选聘报名系统》反馈。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递交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
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对应聘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对象属于在编人员的还须在收到考察通知后1周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同时相关单位需在证明上承诺收到商调函2个月内协助应聘者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4.在选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0,香洲区委组织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5楼,邮编:519000。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2.报名递交资料清单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4.香洲教育宣传片
珠海市香洲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