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阳市地方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申请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9号)要求,报经枣阳市委、市政府同意,申报枣阳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用编计划189个。其中,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计划10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94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70个,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15个。
现拟定枣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一、新机制教师招聘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确定为准;
二、枣阳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枣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初中学段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其基础学历需是师范类专科毕业),报考小学学段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枣阳市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且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亲和力;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所有招聘条件中,如果湖北省关于教师资格证的条件要求有新变化,我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均按照省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执行。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年龄按照省统一条件执行。
枣阳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