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宜城市委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新时代全市基础教育的实施意见》(宜发〔2019〕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组通〔2018〕34号)等规定,面向高校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单位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75名,具体招聘单位详见《2024年宜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2.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学历应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生档案需审核一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名称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详见《2024年宜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方式及时间
(一)招聘方式:实施校园招聘,深入到相应高校现场,通过报名初审、考察交流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然后组织评委集中时间进行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因你而宜·城心相邀”校园推介会暨临港经济区人才招聘会)
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按以上时间到现场报名。已参加2023年12月29日华中师范大学及2024年长江大学、湖北大学、才聚荆楚·智慧襄阳等现场招聘会并在我市报名的学生不需重报。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组织的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齐报考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证件原件到现场初审。
(二)面试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集中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三)考察、体检。面试考核合格者参加考察、体检。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发布公告)。义务教育学校同学段同学科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选岗。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或宜城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等不合格的,按面试排名先后递补并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起始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附件:2024年宜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宜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