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精神,经研究,计划为张掖中学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甘肃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跨省就业的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提供跨省就业手续。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张掖中学正德楼604行政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相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相关就业选拔考试。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五、面试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考核组由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测评,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报告,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张掖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张掖中学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和市人社局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