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第三场)暨引进名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第三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场次公开引进、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29名(高中47名、初中87名、小学194名、职校1名)。其中:
1.考试录用教师319名。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表(第三场)》(附件1);
2.引进名教师10名。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引进名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表所列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11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在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港澳居民报考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5.岗位表中列为不限的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11日,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1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四)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要求
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以获取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应聘者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聘,以上人员均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聘用后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本次招聘设部分定向招聘岗位的,即为面向在鹤山市内学校任教满一学年或以上,报名之日仍在岗的非在编教师招聘的岗位。岗位任教年限按学年计算,以相关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即使有劳动合同、社保记录,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3.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领导成员的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⑤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⑥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次招聘由教育局统筹集中招聘,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依照应聘者报考志愿按分数高低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三、应聘办法
(一)考试聘用教师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可从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入,应聘者按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笔试前三天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建议下载保存)。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完整填写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完整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父母、兄弟姐妹,已婚人员要同时填报配偶及配偶父母等信息。
(3)应聘者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居民户口本、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4)应聘者须符合岗位要求方可报考,条件不符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5)个别体育、音乐科岗位有专项要求,只招选学相应专项的毕业生,资格审核需提供选学专项的证明材料。
(6)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请留意后续公告。
(1)笔试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科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笔试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江门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江门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具体申报加分的时间为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地点为鹤山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提交资料申报加分的,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2)面试
面试分文化科和术科两类,文化科类(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术科类(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科学)采用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引进名教师
1.引进对象范围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教师:①具有省级以上荣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②省、地市级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③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优秀辅导教师;④在德育、教学、管理、学科竞赛或教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业绩、成果;⑤正高职称。
2.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3日16:00止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按照资料清单发送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jszp1@heshan.gov.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0-8885834、13822471601。
报名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引进名教师报名表》(附件3,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
(5)相关荣誉、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压缩上传,扫描的图像清晰、端正。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例:20220101+高中语文教师+李三)。
3.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引进聘用。
评审组对应聘者的职称、荣誉、教育教学业绩成果等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陈述、答辩的方式。录用分数线为80分。
考察:按引进名额等额进行考察。
考察时应聘者需提供原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4.待遇
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除按照聘用岗位标准执行外,还按《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补贴。详情可关注“鹤山人才”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应聘者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应聘者需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未取得可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可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第一个聘期为3年。
(五)递补与调剂聘用
1.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书面报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2.招聘中出现的空缺岗位,由鹤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报考同一科目且岗位要求完全一致的面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空缺岗位原定的聘用条件进行调剂补录。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考试全程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885834(鹤山市教育局)
联系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885834。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各项公告发布在: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rlzyhshbzj/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鹤山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