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展我县教育事业,报经靖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高校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人才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到高校引进。
二、引进数量
为靖州一中、靖州职业教育总校引进急需紧缺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地理、计算机等专业教师共10名,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计算机 |
合计(人) |
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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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教育总校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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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4 |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和专业条件: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研究生及国家“985”“211”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包括2020年应届毕业生,计算机专业可非师范类)。
4.年龄条件:国家“985”“211”高校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二甲以上,其他专业教师普通话要求二乙以上。
四、引进程序
1.进入高校就业平台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论文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有学校开出的推荐信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到现场报名,并填写《靖州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高校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面试考核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8:00—17:00
报名地点:湖南师大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3.面试考核
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片段教学总分7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分。面试总成绩为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之和,总分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最低不低于70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仅进行一次(最低不低于70分)。
5.政审
由县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查看档案,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业成绩等情况。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缺额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政审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办理聘用合同后,在靖州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策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当月起,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由财政统发工资,享受学校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学校提供教师公租房。
2.生活补贴
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硕士研究生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服务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生活补贴。
4.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
对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安排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5.其他保障
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由县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面试后要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靖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靖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5-8252716 、靖州县教育局(0745-8258508)、靖州县人社局(0745-8222239)、靖州一中(0745-8259177)、靖州职业教育总校(0745-8222446)
监督电话:靖州县纪委监察局(0745-8224234)。
中共靖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靖 州 县 教 育 局
靖 州 县 人 社 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