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新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所辖唐家湾镇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会同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
辖下有金鼎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唐家中学)、珠海市礼和中学(文园中学礼和校区)、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银星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40名(中学教师46名、小学教师94名),详见《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国内普通高校2021、2022年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服务期满后时间按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说明:1.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且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2.考生可以非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第二学位报考的,也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3.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4.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国(境)内的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网上初选→心理测试→面试→签约→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0日8时起至2023年2月17日17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除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外,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格式文件按顺序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在扫描件上注明专业名称及代码;
③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并上传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见附件4);
④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⑥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招聘对象中的第2、3、4类人员,须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当地社保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
⑧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3);
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线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注意事项:(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网上初选环节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6)涉及本次招聘的考试通知、成绩公告及拟聘用名单公示,均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初选
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后,采取视频展示和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视频展示:考生上传视频资料,上传的视频资料可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对教师职业认识等进行展示,视频时长3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识专长、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视频展示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指引将在报名系统上进行反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上传视频的,视为自动放弃。
2.素质评价: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个人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视频展示和素质评价进行网上初选,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网上初选评分标准为:视频展示占60%,素质评价占40%,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网上初选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
(三)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将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网上进行,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考生完成心理测试后,方可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安排详见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的《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1)信息技术、体育岗位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专业技能展示”,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自我介绍+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2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比例20%;(2)其他岗位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自我介绍+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40%。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考生自我介绍时,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以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最高给予2300元补贴,用于参加面试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补贴标准请见附件5。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或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双方约定处置。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的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3629099、3629088(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
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证书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9.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10.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11.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上述(四)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