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淮南高新区教育紧缺人才需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制定的《淮南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施办法》(淮人社秘〔2021〕45号)要求,经市委批准,淮南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20人。
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由淮南高新区党政办、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淮南高新区纪监工委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单位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招聘 人数(20) |
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4人。 初中英语2人、初中道德与法治2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地理2人。 初中物理2人、初中化学1人。 初中生物2人。 |
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淮南高新区中小学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学历学位条件详见附件1;
7.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和组织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23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公布: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二)网上报名与审核
应聘人员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6日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3月6日17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应提供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淮南高新区中小学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5.毕业生求职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
将上述材料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报名专用邮箱(见附件3)。
网上报名资格经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通过后,由社会事业局将审核合格的《淮南高新区中小学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人员的邮箱。
(三)应聘人员还可通过到安徽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淮南市人社局、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届时持身份证、审核验印的《淮南高新区中小学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淮南市人社局及淮南高新区管委会的官网。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2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以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入编手续;如在规定时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
0554-6629193(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0554-6671175(淮南高新区纪监工委)
附件: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