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委编办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芜湖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专业对口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招聘岗位共计9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上院校2023届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应聘者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3年3月10日前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邮箱(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芜湖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原件,资格条件审查环节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面试增设实操环节,实操成绩在总分100分内,与试讲、答辩综合打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教育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860324
监督电话:0553-3852063
附件1:2023年芜湖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
附件2: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少年宫 赵老师 1317571816@qq.com 18055362677
芜湖市第一中学 王老师 281656472@qq.com 13855305832
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闵老师 1151167157@qq.com 13865412577
2023年芜湖市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及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