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现将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不含省属公费师范生和2023年2月21日已参加面试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五)具有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在2023年7月31日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21:00(时间节点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聊城市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10日11:00—3月14日12:00
招聘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招聘学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集合时间、开始时间、地点(见附件3)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现场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长由招聘单位现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有关要求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见附件3)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集合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请应聘人员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确保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考点。
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体检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0635-5108976 、5108908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13165403885
聊城市水城中学:13606359077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0635-8686922 、 7299978
监督电话: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附件:
附件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省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