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的技师学院,坐落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占地420亩,在校生11000余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00余人。
学院始建于1965年,办学底蕴深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45、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筑金属构造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建材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优秀培养单位”、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山东省最具社会影响力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大技工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等称号,是全国邮政行业首批人才培养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单位、中德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双元培养试点单位,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建筑金属构造项目金牌。
学院目前设有7个教学系部,29个专业。培养层次为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高技能应用型的“双高”人才,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开放式多元化综合性的高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国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各系部拟招聘公共课、专业课外聘教师共75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如下表格: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教学有关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技工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技工教育的教学规律,关心关爱学生,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五)熟悉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病史,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任务。
(七)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或高级工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专科)、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至1月28日下午17:00。
1.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系部邮箱。邮箱主题为:应聘系部+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扫描件(证书等纸质材料原件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内容完整、清晰);填写好的《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3.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系部初审通过后,试讲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再次核实,核实后原件退回。
4.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试讲
将于近期组织试讲环节(包括试讲和答辩2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内容。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通过初审人员。
五、聘用
课时费用按照学院现行标准执行,理论课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等级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或技能等级确定。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