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
为尽快满足我县高中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聘应往届毕业生2名(高中数学2名)。其中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内蒙古大学、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国家统招普通高等类院校且专业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8.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的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户籍不限。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待遇及要求
(一)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编在职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学校考核合格,学生、社会评价满意,予以转正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聘用。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公共宿舍。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公共宿舍。
(四)内蒙古大学、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一本)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公共宿舍。
(五)应聘者须在合同中承诺:在本校服务10年,约定服务期内不脱产考研、不离开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学一线、不辞职或调离磴口县教育系统,否则学校有权追回其所享受的安家补贴等所有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6月2日。
应聘者通过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下载填写《2023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应聘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往届生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并按顺序将报名表、资格复审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至dkyz1960@163.com邮箱。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应聘者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认。
应聘者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
2.面试地点: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
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主要考察面试者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分析处理教材能力、把握授课内容及应变能力等。各学科试讲时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且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
6.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资格复审签字的报名表。
7.应聘人员不得穿带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服装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8.应聘人员授课时,不得暴露本人姓名或其他个人信息。授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现行教材,教材、教案用纸等由考场统一提供。
9.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0.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考场内设录像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
11.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最后两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程序重新加试一场,加试分数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要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进行,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手印,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
1.县教育局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县教育局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同时报市教育局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待市委组织部、人社局下发批复文件后,依据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手续,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中,学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县教育局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六)本公告由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4210057,0478-4260169,0478-4218558,0478-4218568,13847833652
2.监督举报电话:0478-4400345 0478-4217461
附件:
1.2023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2023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磴口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