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公开考调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经批准,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区内在职在编教师公开考调80名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共80名(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完全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我区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5年以上教龄,且在我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4.参加区内考调的报考者须征得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5.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转正的,未达到服务年限以及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6号,利州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三楼303室)。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负责,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如发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禁止三年内参加同类考调考试。
(五)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缴纳80元/人面试费。
五、考试
本次考调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微格课)方式进行,艺体学科教师还需增加技能测试。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环节,将另行公告。
(一)考试
1.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计算方式:艺体学科总成绩=微格课×60%+技能测试成绩×40%;其他学科总成绩=微格课×100%。
(二)成绩公布
1.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
(三)注意事项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组织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增加心理测试。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用人单位对拟调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如所有参加应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相关资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调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愿选择拟调入单位,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中心城区教师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如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区教育局:3310271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区纪委监委:3233297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2.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