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和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下半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和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下半年岗位7名(见附件),招聘相关信息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x.gov.cn/)、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页)、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人事股。
2. 报名提交相关材料:①2023年和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下半年)报名表(现场填写)。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4张。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扫描件,通过审核可减免笔试考试费用。
⑷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设定为1: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报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岗位计划数。取消岗位的于10月13日上午退回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录用等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大纲》(网址: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和县一中。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到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5330112(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13612(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