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菏发〔2023〕3号)、《关于印发菏泽市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菏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菏人组办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曹县教育系统面向菏泽市公开引进10名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10人,其中A岗位5人,B岗位5人。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菏泽市内户籍(2023年10月24日前取得)、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出国(境)学习,2023年10月24日前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2023年10月24日之前未在山东省内落实过工作单位(不含2023年在曹县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研究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00—10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27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aoxian.gov.cn/(曹县人民政府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27日15:00。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四、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考试只进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名结束后,须对应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试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2023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达不到引进1:3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能力、岗位匹配度、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引进人员素质,面试合格线最低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2023年已在曹县新就业者优先(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引进计划,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书面报告,签署意见,报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20〕2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曹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曹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曹县教育系统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226452、3398033
曹县教育系统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