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教师5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高校实验教师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五)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和其他条件。
(七)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因需要具有相关资历要求的,依据相关岗位具体招聘条件执行。
(八)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被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校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实验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参照《大连海事大学师资引进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官网、大连海事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
2.报名方式
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
(4)其它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或任职证书、奖励证书、论文、科研项目等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
(5)应聘材料大小限40M以内,若超过40M请使用邮件中转站功能。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程序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师资引进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聘学院(中心)实验教师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实施。
参加考核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及资质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其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考核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签订合同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联 系 人:任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129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实验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