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2023年11月11-12日赴南宁师范大学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中心幼儿园等9所学校计划赴南宁师范大学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9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2日起,可以通过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和南宁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2023年11月5日至11月9日17:00前。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fcjyrs867343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资格审查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详细地点见南宁师范大学就业网。
2.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①《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除富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笔试外,其他岗位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2023年11月11日15:0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面试:2023年11月12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教师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考生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考察。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莫老师,电话13788248356(8:3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8:30-12:00,15:00-18:00):
0774-7893437(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7893638(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74-7893183(县委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5.202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