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罗源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罗源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将罗源县2023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开招聘(东北专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罗源县内学校试用不合格人员。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聘用制编外教师;其他编制内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三、信息发布
招聘通告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罗源县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编内教师岗位10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罗源县2023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附件1)。
(二)年龄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三)学历学位要求
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1.符合本批次通告要求的应聘人员,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学科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到时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允许报到之日起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 |
地点 |
学校 |
双选会地点 |
2023.11.25 (上午9:00) |
长春市 |
东北师范大学 |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
2023.11.26 (上午9:0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
哈尔滨师范大学体育馆 |
报名方式及地点:
1.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型双选会现场报名
3.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大型双选会现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报名承诺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详见附件3)。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面试
(1)东北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下午13:00)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2)哈尔滨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下午13:00)
面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路1号)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的方式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某一岗位无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则该岗位保留至下一场招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4.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甲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县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罗源县教育局按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聘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原则上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7.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罗源县教育局组织的2024年暑期岗前集中培训。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通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通告附件“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七、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给予正式入编,享受罗源县在编在岗教师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优先在我县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择校一次或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入学。
(三)生活补助与购房补助
1.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第一年结束发放20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7.5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
2.新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给予4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第一年结束发放10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7.5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25万元购房补助。
3.新引进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 10 年,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每年6万元,第二年发放上一年的生活补助)。签约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37730。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