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10月26日《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笔试公告》(下称《招聘公告》)规定,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1个)
浠水县实验高级中学高中物理教师(ZZR04)岗位计划招聘1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2人,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属急需紧缺学科岗位,经招聘单位浠水县实验高级中学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浠水县教育局审核同意,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该岗位予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的要求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按各科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由此确定41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三、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7月(星期一)
资格复审地点:浠水县教育局8楼会议室(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5号)
由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11月27日17:00前到县教育局现场完成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个人自行打印)。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招聘公告》意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具备考试资格,录用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与网上报名时填写一致,签字确认),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区)。
6.属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二)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面试费的政策。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识别纳入地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系统打印的名单(签字或盖章)。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1份(样式见附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四)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13-4269852、0713-4269056、0713-4269832(档案问题)
县人社局事业股0713-4253388
县人事考试中心0713-4285878
附件:
附件1: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xls
附件2: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浠水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浠水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