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分层教学对学生培养以及提升教师工作的总体水平,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吉林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重点高校以及省属重点高师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高中教师14名,招聘范围明确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国重点高校2023、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属重点高师院校的2023、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已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需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如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虚假信息,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8:00--12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法: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后,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电子邮箱1743679651@qq.com。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所留联系电话保持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结束之日起5日(至12月15日16:00)内,如未向考生反馈信息,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面试进行前接受资格审查,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不需携带任何教材及参考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三到四位计算成绩。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吉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落编落岗手续。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我校。
七、其它事项
(一)参与招考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吉林市第一中学招聘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组织开展有关招聘的辅导活动。
吉林市第一中学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