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22名、骨干教师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22名、骨干教师80名。
校(园)长选聘包含高中教学副校长2名,初中校长1名,初中教学副校长4名,小学校长6名,幼儿园园长9名。
骨干教师选聘包含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8名,幼儿园教师17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校(园)长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5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及以上骨干、优秀校园长,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5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3)报考初、高中及小学正副职的,需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幼儿园正职岗位的,需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3年及以上报考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地市级直属学校或设区市所在城区直属学校5年及以上报考岗位下一层级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报考岗位任职经历成果突出,了解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5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5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3)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4)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
(5)在报名岗位上有10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且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及同层次荣誉称号;
(6)中小学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获得报考相同学科教学类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类相关证书),职称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至6月30日17:00
2.考生根据职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
(3)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
(二)网上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第一轮面试
校(园)长面试采用面谈方式,骨干教师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个岗位相同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场,重点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度。本轮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四)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需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
(4)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
审查合格者进入第二轮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第二轮面试
校(园)长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道德品行、团队协作、办学理念等。
骨干教师面试采用说课、试讲和答辩结合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理念、教学能力、授课水平。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打分结果及招聘岗位数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的体检等程序。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排名情况,按照不高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综合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不高于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实地考察拟选聘人选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取得业绩和工作实际等。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和上岗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报考岗位统一进行分配、安排上岗。
十、待遇保障
1.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校(园)长和骨干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校(园)长和骨干教师一致,纳入新区编制管理。
3.入职后可按照规定申领“雄才卡”,分为A、B、C三类,可凭“雄才卡”在行政事务、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方面享受优质便捷服务。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8212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19951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