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临湘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管理,临湘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8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66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计划1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乙及以上)、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4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4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2024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设5个现场报名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大学、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阳光服务中心。
3.报名材料
①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簿等证明资料;报考限退役军人的岗位,还须提交退役军人相关证明资料;报考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考试形式为:试讲。
1.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试讲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因报名人数过多,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招聘岗位,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公告。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考试形式、内容和分值。
①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试讲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试讲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试讲内容为与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②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考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与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③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试讲人员的岗位,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试讲考官组)试讲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综合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5.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同一岗位聘用对象的招聘学校不确定的,组织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临湘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及《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条款)》等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4)全日制重点本科(含一本)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6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5)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临湘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6个月以上的优秀人才,购买首套新建或存量商品房时可享受以货币形式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10万元/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万元/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2万元/套。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领取人才补贴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或以上劳动合同,5年内调离临湘或辞职的,需全额退还相应的人才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委监委)
本公告及附件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