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才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牙克石市教育系统发展实际需求,决定开展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才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才方式及计划
此次校园引才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呼伦贝尔学院设置招聘地点,计划引进教师20名,辐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六所)、国家“双一流”高校、原“985”“211”院校、招聘范围内的其他高校。详见《2024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2022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
2.报考人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且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具有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7.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引才报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校园引才报名开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以专升本、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与所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在校期间违反校纪受处分(罚)的,存在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联系电话:0470-3110903、3946008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综合体育馆
联系电话:0470-3110903、3946008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学院主校区体育馆(山下)
联系电话:0470-3110903、3946008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8:00--2024年4月20日17:00
报名邮箱:jkjrsb006@163.com
联系电话:0470-3946008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引才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4)《诚信承诺书》;
(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的人员以留学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9)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3.报名材料提交: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签订。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呼伦贝尔市人才网、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高校官方就业信息网站下载《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4年4月20日17:00点)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指定报名邮箱(jkjrsb006@163.com)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其中《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报虚假信息、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对引才范围、《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表》填写要求:
填写《报名表》时,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高中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大学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及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本次校园引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单》。网络报名成功人员需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牙克石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2.资格审核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信息时,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校园引才的全过程。
(三)人岗相适评估
1.评估时间:202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将通过相关网站或手机短信通知)
2.评估地点:牙克石市第四小学
3.评估认定方式及考察要素:
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发挥等。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试讲人员要展示全部教学流程,无学生参与,要有板书和教案。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试讲题目相同。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考生独立备课时间为40分钟。
4.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
(1)报考人员参加人岗相适评估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人岗相适成绩的计算方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成绩均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
(4)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须达到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岗相适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人岗相适人员的平均分,不能计算平均分的,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6)引才计划内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再另行加试试讲,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人岗相适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通过体检环节后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1.体检要求。体检须在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应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教师准入,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递补
公示期结束前各环节如出现缺额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本次校园引才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开选岗
参加2024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通过各项引才环节后的考生,由牙克石市教育局提供可选择的用人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和岗位计划引才人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时不得选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聘用
1.经公开选岗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上报牙克石市教育局,由牙克石市教育局统一报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根据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办理引进人员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科、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校园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十)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牙克石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校园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牙克石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3946002;0470-3946008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校园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在校园引才所有环节中,所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三)2024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四)本方案由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牙克石市教育系统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