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是一座美丽、幸福、宜居的海上花园城市,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面上海市,是我国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素有“东海鱼仓”和“海天佛国”等美誉,也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直属中职学校学科教师12人,各校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教师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条件;
(四)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直属中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方式、所需材料、考试形式和分值、招聘办法及程序详见各直属中职学校公告(附件2-4),资格复审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80-2600333(舟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80-2623310(舟山职业技术学校);0580-8232103(舟山航海学校);0580-3668011(舟山市普陀职教中心)。
附件二: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附件三:舟山航海学校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附件四: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