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24013号)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义务教育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0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体育、音乐岗位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历届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6时止(以服务器系统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需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原因导致不能通过初审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初审通过名单于7月16日晚上公布,具体见信息发布平台(二)。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及时了解和获取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讯息,应聘人员须用钉钉搜索群号46415000736加入“2024普陀教师招聘”群。
(二)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4年7月17-18日9:00-11:00,15:00-17:00。
复审地点:区教育局524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具体考试安排于资格复审结束次日在信息发布平台(二)公布。
应聘人员复审时需提供相应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并在线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纸质稿,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
3.《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证明(体育、音乐教师岗位可不提供);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学校还未下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还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按顺序整理,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根据实际需求,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核减。被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实际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
五、考试
(一)体育、音乐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
2.技能测试项目见附件3。
3.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4.技能测试结束后,体育教师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进入模拟上课,音乐教师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模拟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技能测试入围模拟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语文、数学和科学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笔试和模拟上课。
2.笔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结束后,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进入模拟上课,科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模拟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模拟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4.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培训。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普陀区教育系统工作至少6年。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511768/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