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4〕10号)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数为2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数,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赫章县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县城区以外(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其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若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招聘范围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在岗的特岗教师(含2021、2022、2023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3.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以后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1MB。相关招聘信息将公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新党校内(白果中心加油站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或证书,包含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音乐、美术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赫章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赫章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赫章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届时以发布的工作方案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2.面试要求:根据设岗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公布的体检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520)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所有拟聘人员在签约前必须先提供“赫章县2024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同时,还需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赫章县具体实施。签约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见公布的工作方案,录取在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签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暂定于8月20日报到参与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培训方案)。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赫章县2024年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并安排到录取学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培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可依据聘任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程序和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书》前必须提供“赫章县2024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以上规定材料的不予签订《聘任合同书》。
(三)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提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审核备案,不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审核的,所签合同自行解除。
(四)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必须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到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同时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约者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考试过程中(含笔试、面试、体检)不遵守相关规定,违反纪律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纳入当地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四)特岗教师由赫章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 、8229479
赫章县教育局:0857-3222369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