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中小学教师19人,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第一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4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第二类:仅限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本科生学历的须同时具备学士学位;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户籍不限;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于5月22日12:00前扫描下图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请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拍照后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至指定邮箱:1507414982@qq.com(Word文档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应聘XX单位+应聘XX岗位+姓名”)。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和以WORD形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第一类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音乐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谈时间、地点以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告知。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二类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报考音乐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以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告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面试的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各占50%。
考试结束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无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无专业技能测试的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市直属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
附件1: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